拒绝欺凌,与爱同行

2025-08-11

校园里,欢笑和友情本应是青春最美的底色。

可有时,阴影也会悄悄潜入,让一些孩子承受了不该有的伤害。
面对校园欺凌,唯有真正理解它、认清它,我们才能更好地守护自己,也守护身边的人。

这些,你我都该知道——

1、什么是校园欺凌?

学生之间,在年龄、身体或者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,造成另一方(个体或群体)身体伤害、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,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。

2、常见的欺凌类型有哪些?

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,以下是几类常见情形:

1.身体欺凌

通过殴打、脚踢、掌掴、抓咬、推撞、拉扯等方式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。

如,A同学仗着身体强壮,经常欺负B同学、拳打脚踢,有时还聚集他人对B同学进行财物勒索或强迫其干杂活。

2.言语欺凌

通过辱骂、讥讽、嘲弄、挖苦、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。

如,给同学起“肥猪”“书呆子”“黑蛋”等外号,在班级群嘲讽某人成绩差等。

3.社交欺凌

通过恶意排斥、恐吓、威胁、逼迫、孤立他人,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。

如,A同学告诉全班不要理B同学,谁接近B同学就会被一起孤立,从此B同学变得孤单、沉默。

4.财务欺凌

抢夺、强拿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。

如:A同学看到B同学的新书,抢过来踩在脚下,还扬言“不给我,就别想拿回去”。

5.网络欺凌

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、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、恶意传播他人隐私。

如,A同学在社交平台上传B同学的丑照并散播谣言称其偷钱,严重影响B同学的声誉和心理。

注意:很多同学,家长或老师,容易将欺凌误解为“玩闹”。事实上,欺凌行为具备蓄意性、力量不对等、造成伤害等特征;而一般的玩闹通常是无害、双方自愿且对等的互动。如果是意外事故或误会导致的伤害,则不属于欺凌。与此同时,也请大家不要将普通矛盾升级为校园欺凌哦~

3、孩子被欺凌时,会有哪些“求救信号”?

孩子遭遇欺凌时,往往不会直接表达,但他们的情绪和行为会悄悄透露蛛丝马迹:

突然不愿上学:原本喜欢学校的孩子突然找各种理由逃避上学。

情绪阴晴不定:回家后闷闷不乐,原本开朗的孩子变得沉默或易怒;容易紧张、变得警惕、恍惚。

抱怨人际关系:“同学们都不理我”“他们总是让我做事情”。

行为反常:拒绝谈论学校事情,特别黏人,或出现自伤倾向。

成绩异常下降:学习成绩断崖式下降,兴趣下降甚至厌学。

睡眠出现问题:反复在睡梦中惊醒,做噩梦,失眠。

家长的敏锐观察,就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。

4、向校园欺凌说“不”!

我是学生,可以这样做。

1.明确拒绝、勇敢求救

对于“起外号”“造谣”等行为,清晰表达拒绝立场是重要一步。当自身力量不足时,记得勇敢求助老师、家长或警方。

2.避免采用暴力手段回击

以暴制暴或“投靠”欺凌行为更严重的团体自保,虽然可能暂时减轻痛苦,但无法解决根本问题,还存在着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(例如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)。

3.告别受害者身份认同

别让“受害者”标签定义自己。请记住,欺凌是偶然发生的事件,不代表我们的全部价值。掌握应对的方法,保护自己。

4.友善相待,不做欺凌者

尊重每一个同学,友善相待,不参与欺凌行为。

5.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

保持理智,做一个智慧的旁观者。拒绝煽动或助长欺凌,不做欺凌者的“帮凶”,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,伸出援手,支持和帮助被欺凌的同学。

5、心理“急救包”:情绪调试小技巧

1.呼吸训练

① 4-7-8呼吸法

操作步骤:

吸气4秒:用鼻子深吸气,默数1-2-3-4;

屏息7秒:屏住呼吸,继续默数到7;

呼气8秒:用嘴巴慢慢呼气,发出“呼”的声音,默数1到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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② 三角呼吸法

操作步骤:

吸气3秒:手指沿三角形左下角边缘向上移动,鼻子吸气,心里默数1-2-3。

屏息3秒:手指沿另一边向下滑动,屏住呼吸3秒。

呼气3秒:手指沿三角形底边从右至左滑动,呼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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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情绪书写法

操作步骤:

找一个安静不受打扰的空间,准备好纸和笔(不同颜色的笔)调整呼吸,让自己进入放松状态。

不加思考地在纸上写下所有浮现的念头(允许字迹潦草、重复或乱涂乱画),直到感觉情绪完全倾泻在纸上。

将写满的纸揉成团,用力扔进垃圾桶。

换一支颜色不同的笔,在空白处写下3个“此刻还拥有的美好”(例如:“窗外有阳光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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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蝴蝶拍技法

操作步骤:

双手交叉,放在胸前

轻轻拍打双手,节奏可自己掌握,通常为每秒1~2次

拍打时,深呼吸或默念鼓励语

6、发生校园欺凌,家长可以这样做

1. 控制情绪,保持冷静

面对孩子遭受校园欺凌时,我们要控制情绪,保持理性,了解情况,避免采取极端措施,防止孩子产生自责和无助感。

2. 理解和陪伴孩子,创建安全心理空间

用耐心和共情稳定孩子情绪,多倾听少指责,让孩子在爱与接纳中获得真正的安全感。

3. 关注、理解孩子情绪变化

留意孩子的情绪和行为变化,若低落、焦虑持续,请及时寻求专业帮助。

4. 给予肯定和勇气

感谢孩子肯告诉我们这件事:“你愿意讲出来,很勇敢!”

5. 共同讨论应对方案

尊重孩子意愿,和孩子一起商量应对方法,表达家长的支持和保护。

6. 接纳孩子“翻旧账”

理解孩子反复提起经历,这是情绪宣泄和自我确认的过程,心理创伤的恢复需要时间及耐心陪伴。

7. 温和调节创伤反应

虽然心疼孩子,但也需坚持原则。遭遇欺凌后,可以带孩子放松休息、全家外出旅行或参与丰富活动,帮助他们转移注意力,减少对手机和电视的依赖,促进身心康复。

8. 发现并肯定孩子的优点

帮助孩子认识自己的优点和内在力量,让他明白欺凌不能定义他的价值,从而增强自信,感受到自己值得尊重和关爱。

9. 积极与老师、学校沟通合作

当孩子需家长介入时,及时与老师沟通,了解情况。若问题复杂或孩子受伤严重,应联系学校统一协调处理。沟通时以事实为依据、保持合作,避免情绪化,有助于妥善解决问题。

10. 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

在必要情况下,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。保持与学校和警方的沟通,共同努力,为孩子营造安全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

7、普法时刻:与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

民事责任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,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,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,侵害他人财产的,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。

由此,校园欺凌事情中的受害学生受到人身损害的,可以向侵权人主张赔偿责任,也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如财产受到损害的,有权向侵权人主张受损财产的赔偿责任。

行政责任

侵害人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以下列举校园欺凌中侵害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从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处罚,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

(一)结伙斗殴的;

(二)追逐、拦截他人的;
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;

(四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(一)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(三)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(四)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
(五)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
(六)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:

(一)结伙殴打、伤害他人的;

(二)殴打、伤害残疾人、孕妇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;

(三)多次殴打、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、伤害多人的。

刑事责任

从刑事责任的角度出发,如果从犯罪构成“该当性、违法性、有责性”三阶层理论来看,校园欺凌行为有可能会触犯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侮辱罪、强奸罪、猥亵罪等罪名。如果欺凌者已经成年,则直接使用刑法的相关规定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时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下调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。对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,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,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;在必要的时候,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: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条【侮辱罪】【诽谤罪】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前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。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,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,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,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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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一个学生都有权在尊重中成长,在关爱中绽放。

让我们共同努力,对校园欺凌说不!

愿每一个青春,都被温暖与善意呵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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